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报告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乐陵圆融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第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重大关联交易

(一)截止4季度我行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

1、乐陵市鲁辰制衣有限公司在我行持股300万元,持股比例6%,2023年6月经我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发放,贷款350万元,贷款期限三年,利率执行LPR固定利率6.09%,该关联方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以上,上季末资本净额为5864.90万元,占比5.96%,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2、山东金釜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持股200万元,持股比例4%,2023年6月经我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发放贷款350万元贷款期限三年,利率执行LPR固定利率4.79%,上季末资本净额为5864.90万元,占比5.96%,该关联方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以上,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3、山东龙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200万元,持股比例4%,2023年8月经我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发放贷款349万元(续贷)贷款期限三年,利率执行LPR固定利率6.09%,上季末资本净额为6042.53万元,该关联方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以上,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一般关联交易

(一)截止4季度我行授信类关联交易

孙运东为我行股东山东百枣纲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公司山东酵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为我行关联方,2023年12月经我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发放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利率执行LPR固定利率5%,上季末我行资本净额为6344.39万元,该关联方单笔交易金额占比0.47%,未达到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以上,构成一般关联交易

(二)截止4季度我行存放同业及同业存放类关联交易

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行主发起行,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为我行关联方。2023年1月16日经我行内部流程及管理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同意平原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开立同业定期账户,同业存放金额壹仟万元整,期限: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16日,利率执行2.15%。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7.89%。2023年1月20日经我行内部流程及管理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同意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开立同业定期账户,同业存放金额壹仟万元整,期限: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20日,利率执行2.20%。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7.89%。2023年3月17日经我行内部流程及管理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同意我行在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同业定期账户,存放同业金额壹仟万元整,期限:2023年3月17日-2023年9月17日,利率执行2.75%。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7.89%。

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行主发起行,

平原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为我行关联方。2023年12月28日经我行内部流程及管理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同意平原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开立同业定期账户,同业存放金额壹仟贰佰万元整,期限:2023年12月28日-2024年2月28日,利率执行2.20%。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8.91%。

 

特此披露。

 

 

乐陵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