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 由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担保人提供担保,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本办法所称经办担保机构, 是指乐陵市人社局、乐陵市财政局认定, 对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

创业担保贷款遵循“一次审批、分次申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原则。即借款人或小微企业与乐陵圆融村镇银行按权限审批、一次性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在确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循环使用,随用随贷,随时偿还。

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范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年满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专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信用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企业借款人的范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个人创业需要提报的材料: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
2、贷款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
3、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行为;
4、《就业失业登记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6、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
7、信用等级在A级(含A级)以上;
8、在乐陵圆融村镇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9、乐陵圆融村镇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所需要的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户口本;
3、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单位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
4、职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
5、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
6、当年缴纳养老保险的票据;
7、乐陵圆融村镇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担保人资信情况调查
①担保人为企事业员工的,客户经理要核实担保人条件,并根据担保人提供的《单位资信证明》信息,实地到担保人工作单位进行核实,到人力资源部(人事部)查询担保人是否为本单位员工,是否存在受人委托代开单位证明的情况;
②担保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客户经理根据担保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地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核实真伪。
(2)担保能力调查。调查保证人资产情况、负债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家庭收入、家庭净收入、经营情况(个体工商户)并根据以上调查内容判断保证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意愿。保证人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抵押物调查
(1)实地考察所抵押的房地产,认真核实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是否真实、有效,产权是否清晰,有无在其他金融机构设定抵押;
(2)抵押房地产的估价是否与市场公允价值相符,有无高估现象,应结合市场价值进行最终认定;
(3)抵押房地产地理位置是否优越,是否易于处置变现,使用情况是否正常,整体结构是否良好,是否在城市规划拆迁范围内,对个人住房要特别考虑房产变卖的难易程度;
(4)抵押房地产是否已对外出租,已经出租的,查看租赁合同,由出租人、承租人、抵押权人签订“承租人放弃租赁优先权协议”,并签名摁手印;对未出租的,应由抵押人出具未对外租赁的承诺;
(5)根据第二住所证明,实地查看第二住所是否真实、合理,是否抵押;
(6)其他应调查的事项。

贷款基本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贷款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