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乐陵圆融村镇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贷款:
(一)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如存在贷款拖欠情况,拖欠还清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如有特殊情形,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本次调整范围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部分)、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以及其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个人贷款。
二、调整规则
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一)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即加点幅度为0)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即加点幅度为0)执行。
3.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
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政策下限执行。
(二)固定利率贷款
1、固定利率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客户可先向贷款经办机构提出LPR转换申请,并签订转换协议,重定价日为次年1月1日,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今后就是根据LPR浮动利率按照重新定价日期调整,例如重新定价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而住房按揭贷款每年的1月1日随着LPR变化也变化;
2、固定利率调整后利率仍是固定利率。利率执行当时发放贷款时的最低基准利率,今后不论LPR怎么变,还执行当时发放贷款时的最低利率。
三、申请方式及时间
按照《通知》要求,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
(一)我行批量调整
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还款正常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无需客户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若您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经办机构。
(二)借款人申请调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2、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核通过并签订协议后,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申请渠道
9月25日起,客户可到原贷款经办行线下申请,届时经办行可提供查询名下房贷业务、提交调整申请、查询审批进度、查询调整结果等服务。“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
五、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APP“借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模块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APP“借款-我的借款”模块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个月内联系经办机构,否则视为对本次调整无异议。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客户可通过联系贷款经办行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六、温馨提示
(一)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具体结果以经办支行查询为准。
(二)在为客户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四)如您有疑问或对于调整后的利率有异议,请咨询我行客服热线0534-2116886或原贷款经办机构。
我行将以客户为中心,确保客户享受公平一致的服务,积极做好本次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客户服务工作。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乐陵圆融村镇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乐陵圆融村镇银行
2023年9月22日
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服务电话